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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7-00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2月26日09时54分,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与宁东路交叉口滨胜房产工地检查发现,当事人浙江杭州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打桩作业,为了赶工期,工地临近宁东路一侧(西侧)长约100米,尚未安装遮挡围墙,就开始进行施工,其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施工工地不按规定设置遮挡围墙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30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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