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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婺市监罚字〔2020〕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对扣押的6件不合格羽绒服产品予以没收;二、处以罚款人民币7626.93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73.07元,二项共计罚没款人民币91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1
    决定机关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