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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沾森公(刑)林罚决字【2017】第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占用商品林地2900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29000元;2、限期于2018年3月31日前恢复原状。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8
    决定机关 沾益区林业局(林政法制科)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