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绥烟处2018第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40元,处以进货总额1320元8%的罚款,计105.6元。合计缴纳145.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3
    决定机关 绥中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