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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静处〔2020〕0620190025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9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董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