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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唐罚决字(2017)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三防”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未采取“三防”措施擅自堆放固废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6
    决定机关 南阳市唐河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