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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平行罚决字[2020]501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0
    决定机关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