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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0J3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月13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综合监管平台监测到:浙DF9515普通客车在好望大厦附近站外揽客1人,调查发现郝红兵驾驶绍兴柯桥长运客运有限公司所属浙DF9515普通客车从绍兴到盐城,中途停靠站为柯桥客运中心。绍兴柯桥长运客运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其行为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5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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