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阳新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132967****265T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1973民初3530号
    案号 (2019)粤1973执223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1-24
    发布日期 2019-03-1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阳新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东莞市横沥胜富五金模具厂2014年3月至10月的加工款14079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拖欠的款项140796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从2018年1月3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东莞市横沥胜富五金模具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1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南阳新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