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清市监行罚决【2019】第0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执照(登记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5 |
决定机关 | 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郑勇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