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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规划资源浦分执决﹝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拆除该公司非法占用不符合规划的1615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的10021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293232元整。3.建议有关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7
    决定机关 11320111013065479C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