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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城江南税罚〔2021〕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6-06-01 至2016-06-30 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6-01 至2016-06-30 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6-01 至2016-06-30 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16-06-01 至2016-06-30 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内容 拟处罚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6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