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溧交运罚字【2021】0025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9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