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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林罚书字〔2020〕第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侵占林地的行为,限期三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0980公顷(980.5㎡)每平米罚款10元共罚款980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