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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腾市监罚〔2021〕2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决定机关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