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字里行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00MA****PX5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5民初977号 |
案号 | (2022)苏0205执14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字里行间东港店、字里行间公司确认结欠王丽媛工资款4169.11元。该款由字里行间东港店、字里行间公司自2021年2月起至2021年8月止,于每月月底前向王丽媛各支付500元,余款669.11元于2021年9月底前付清。二、如字里行间东港店、字里行间公司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王丽媛有权按欠款4169.11元的未付部分全额申请执行。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五、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字里行间东港店、字里行间公司负担(已履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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