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丹自然资罚〔2020〕3003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采矿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开采40吨建筑石料用灰岩,价值按每吨20元人民币算,计没收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2、处以开采石料价值800.00元的20%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元整(16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人民币玖佰陆拾元整(96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8 |
决定机关 |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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