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丹自然资罚〔2020〕3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采矿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开采40吨建筑石料用灰岩,价值按每吨20元人民币算,计没收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2、处以开采石料价值800.00元的20%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壹佰陆拾元整(16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人民币玖佰陆拾元整(9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8
    决定机关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