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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处字〔2020〕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建议给予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30
    决定机关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跃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