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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浦江华龙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继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477044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金义佛堂商初字第00372号
    案号 (2016)浙0782执42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义乌法院
    执行法院 义乌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4-22
    发布日期 2016-06-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义南纸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75226.77元,并支付违约金; (2)向申请执行人义乌市义南纸业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3)负担案件受理费8640元,执行费用761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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