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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肇四交罚[2021]00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3月12日16时28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四会市城中街道上沙村委会路口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肇庆高要珠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H4131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3月12日16时2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四会市城中街道上沙村委会路口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肇庆高要珠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粤H4131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有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黄潮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