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新和洛运罚【2018】1100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或者未实施治理方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15
    决定机关 洛浦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