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洪水改字〔2019〕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3月8日,南昌市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水保大队巡查发现新旅明樾台项目存在如下问题1、土方对方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靠近高速公路。2、土方堆放点无任何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覆盖等措施,已造成水土流失。 |
行政处罚内容 | 限期整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8 |
决定机关 | 南昌市水利局 |
法定代表人 | 黄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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