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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城管综罚[2020]0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盛世联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所开发的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18号盛邦珑悦项目地下室非人防机动车位部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罚决定: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9
    决定机关 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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