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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玉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不尽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05
    决定机关 玉林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庆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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