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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2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02日19时08分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清溪镇汽车客运站外商业街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粤SB3081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道路运输证等证据为证。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大型普通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第1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