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危废物焚化飞灰自清理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172963.X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2963837A 公开(公告)日 2021-06-15
申请公布号 CN112963837A 申请公布日 2021-06-15
分类号 F23G5/00(2006.01)I;F23G5/44(2006.01)I;F23G5/50(2006.01)I 分类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发明人 周志江;蔡波;董国君;吴健;陈锋;郑小伦 申请(专利权)人 湖州明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杭州西木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李开腾
地址 313100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石泉村318国道旁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危废物的焚化处理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危废物焚化飞灰自清理装置,包括前处理及上料设备、焚化设备、余热锅炉设备、急冷装置及脱酸除尘设备,焚化设备包括一级燃烧室与二级燃烧室,一级燃烧室包括燃烧室本体、拆料机构、炉箅及飞灰自清理机构,通过拆料机构与飞灰自清理机构进行配合,在拆料机构对危废物进行分拆时,带动飞灰自清理机构中的集灰仓开启,利用集灰仓对分拆过程中造成的飞灰进行收集,并且导流到辅助燃烧区内,配合辅助燃烧区的设置,将飞灰重新沉积在炉箅上,解决了分拆燃烧过程中,飞灰扬起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