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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公(城)行罚决字〔2021〕249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报告危险化学品数量、地点、管理人员情况
    行政处罚内容 对江苏肯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河海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