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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房执法罚〔2021〕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三十日内改正;2、对当事人处以18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决定机关 南京市房产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