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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罚决字[2019]第33040041191005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市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2月12日09时50分,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嘉兴市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部分驾驶员未参加2月份公司安全教育,对部分带班驾驶员没有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没有整改情况记录。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6
    决定机关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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