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锡梁溪市场监管案〔2017〕00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14
    决定机关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禅寺分局
    法定代表人 安士杰(Cedric Ammann)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