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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文罚字〔2019〕第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8
    决定机关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