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秀洲卫职罚〔2021〕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1、2021年5月17日,卫生执法人员对浙江昌新生物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浙江昌新生物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浙江昌新生物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3、浙江昌新生物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李玉林、吕庆松等35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为高温、噪声的作业;4、对于40小时等效声级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纺丝岗位、卷绕岗位的劳动者,浙江昌新生物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不到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5
    决定机关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