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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丽遂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7
    决定机关 浙江省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