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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乐市市监处〔2021〕511102210002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8
    决定机关 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