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人防罚〔2022〕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依法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人民币玖万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7 |
决定机关 | 中共东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