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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交运罚〔2022〕2(2021)122900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2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25
    决定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