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原生纸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利章图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8014423-4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302民初1513号 |
| 案号 | (2017)桂1302执140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7-08-02 |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广西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西原生纸业有限公司向原告赵海飞支付货物运输费56339.8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56339.80元为基数,从2017年4月19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