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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徐铜住建罚字【2019】第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
    行政处罚内容 徐州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铜山区2018-87号地块中骏汇景城施工中,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8
    决定机关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