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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市监罚〔2018〕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2
    决定机关 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姜智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