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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华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祖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0285309-5
    执行依据文号 渝劳仲案字(2007)第362号
    案号 (2008)中区法民执字第005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8-04-14
    发布日期 2015-04-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 华江公司与申诉人于2003年7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于2007年6月8日以华江公司向其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 二、 华江公司与申诉人各支付工资及失业保险损失等合计¥6000.00元,此款华江公司应于送达《仲裁调解书》时一次性付清;申诉人放弃其它的请求事项。 三、 在各方签收《仲裁调解书》后,申诉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华江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养老保险除外);否则,各申诉人应如数退还华江公司向其支付的¥6000.00元整。 四、 鉴于华彩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申诉人有华彩公司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由华彩公司按照有关破产政策及华彩公司[2007]12号文件,于2007年10月19日前予以解决。 本案仲裁受理费20元由申诉人承担,仲裁处理费876元,由被诉人承担438元,由申诉人承担4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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