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怀市监处字〔2020〕第37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9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6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高瞻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