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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运罚决字[2020]第33068251201000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镇海公交运输有限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15日09时40分,驾驶员王显兵驾驶宁波市镇海公交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浙B.7B531普通客车,从事鄱阳至镇海的省际班车客运。在途经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高速道口路段时,因该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上虞石狮商贸城上客贰人,被正在该路段巡查的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钱杰、朱陈晨当场查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证据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0
    决定机关 绍兴市上虞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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