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乾潭所市监罚处〔202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2 |
决定机关 | 乾潭市场监管所 |
法定代表人 | 赵新忠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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