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事实抽取方法及系统及装置及介质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111341769.6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79227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25 |
申请公布号 | CN113779227B | 申请公布日 | 2022-01-25 |
分类号 | G06F16/332(2019.01)I;G06F16/33(2019.01)I;G06F16/35(2019.01)I;G06F40/186(2020.01)I;G06F40/30(2020.01)I;G06Q50/18(2012.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翁洋;任恩芝;潘舸众;谷依韩;李鑫;王竹;刘沛琦;宋凌波;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数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成都云纵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熊曦;陈婉鹃 |
地址 | 610042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街8号2层270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案情事实抽取方法及系统及装置及介质,涉及人工智能领域,包括:获得第一训练集,构建第一分类模型,利用第一训练集训练第一分类模型获得触发词识别模型;利用第二训练集训练第一概率预测模型和第二概率预测模型获得论元起点预测模型;获得待处理裁判文书,将待处理裁判文书输入触发词识别模型,获得触发词识别结果;将待处理裁判文书输入论元起点预测模型模型,获得论元的起始位置;基于起始位置获得相应的论元字段;基于触发词识别结果和论元字段获得待处理裁判文书的案情事实,本方法能够实现在从裁判文书中自动抽取案情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