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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执法行罚字[2018]第057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案
    行政处罚内容 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污染2018年9月2日晚,当事人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夜间施工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皇冠花园北侧地块(东望府)项目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现场施工噪声明显,于9月3日1时28分被我局当场查获。被查获后,当事人已按我局要求停止夜间施工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1
    决定机关 市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