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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韶曲市监检处字〔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10月10日经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2018、2019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税务部门确认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立案调查。当否?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一、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志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