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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喀市环罚〔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投入生产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6
    决定机关 喀什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