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聚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073****268J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114民初4665号
    案号 (2021)辽0114执恢4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9-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沈阳聚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陈兵借款本金170万元及利息(以17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二、被告高占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100元,公告费1200元,由被告被告沈阳聚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