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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消)行罚决字〔2021〕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4
    决定机关 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