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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朝市监处字〔2020〕第6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n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4
    决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段王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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